各投标人:
一、采购项目名称:广西警察学院长湖、仙葫校区物业服务采购
二、采购项目编号:GXZC2019-G3-26435-CGZX(2)
三、采购人名称:广西警察学院;
地址:南宁市长湖路6号;
联系人及电话:梁学军,0771-5615306;
四、采购代理机构: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;
地 址: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;
项目联系人:郑炜,联系电话:0771-5309316;
五、首次公告日期:2019年10月9日;
六、更正日期:2019年10月30日;
七、涉及采购文件更改的内容:
(一)原采购文件第四章《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》中商务分中的“(2)投标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的每人得0.5分,满分3分,具有物业清洁维护服务方面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,满分4分(需提供专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学历,提供职称证或项目经理证复印件,原件备查;上述人员中属招聘人员的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,不提供不得分);”更改为“(2)投标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的每人得0.5分,满分2分;具有物业清洁维护服务方面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得1分,满分2分。本项满分共4分。(需提供专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学历,提供职称证或项目经理证复印件,原件备查;上述人员中属招聘人员的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,不提供不得分);”。
(二)原采购文件第四章《评标方法及评定标准》中商务分中的“(10)2016年以来服务的物业项目中,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服务单位或先进单位的,每个得 1 分,满分4分(同一项目获得荣誉的可累计加分)”更改为“(10)2016年以来服务的物业项目中,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服务单位或先进单位的,每个得 1 分,满分4分(同一项目获得荣誉的可累计加分)”。
八、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、投标截止时间、开标时间由“2019年11月13日10时”更改为“2019年11月15日10时”,其他内容不变。
其余不变,特此公告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
2019年10月30日